冰剑周评(2018年12月17日-12月21日)

上周市场整体下跌,沪深300下跌4.31%,创业板指下跌3.06%。

前一周的市场交易受内外部因素影响,承压较重,但其中的虚实程度有所不同。外部看,美国股市出现连续下跌,标普指数一周跌幅创下11年8月以来的极值,单周市值蒸发7%,由此带来全球风险资产新一轮的定价调整,中国资本市场很难独善其身,会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内部看,由于正值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的时间窗口,所以官方信息来到短暂的空白期,周五下午央行官网发布一条简短的声明,对市场传闻进行驳斥,反推至交易中亦可发现负面传闻带来的影响,但随着当晚经济工作会议公告的发布,这些传闻不攻自破。

未来一段时间市场将在密集解读后续政策细则的影响和消化外盘高位回落的双重因素中行进。对于前者,从公告的内容看,基本上串联起了宏观经济现状及诸多大家关心的主要矛盾,并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所以该来的一定会来,对此可以保持一颗偏乐观的平常心;而后者对中国市场的影响会更多体现在单个交易日级别和日内波动级别上,毕竟中国市场对此的反应时间更早,而程度在目前看来更深,内因决定最后的结果,目前我们正在努力解决内部存在的问题,所以对于外因的扰动更需要保持冷静,随着时间的发酵,A股的相对独立性一定会逐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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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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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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