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剑周评(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

上周A股平稳运行,成交量略有下降。沪深300上涨2.37%,创业板指上涨1.88%。 

由于目前正处在两会结束和中美经贸谈判之间的空档期,宏观层面相对平静。上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在北京举行,许多部委领导参会并发表主题报告。总体看,官方的表态方向集中在“对内减税降费、适度刺激投资和消费,对外降低开放壁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结合目前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外部环境,对外政策的影响将大于以往:过去40年,中国企业享受到了全球产业链转移和招商引资引智带来的红利,但随着企业群体的实力越发强大,他们和境外企业之间的关系已经从原有的“互补”逐步转为“竞争”。所以,对于企业投资的层面看,在官方有意识逐步放开竞争锁链的背景下,未来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残酷,原先依靠单一出口市场或单一进口技术“一招鲜吃遍天”的企业将面临更大问题,而相对应的真正能够深度挖掘内外市场需求并做出适销对路的产品或具备自主研发优势的企业能够更从容地应对这个转折。

本周中美经贸谈判将继续进行,同时上周五美国等海外市场出现异动,股市下跌,美国债券收益率曲线出现罕见的”倒挂现象”,外部因素的影响在短期逐步变大,我们将对此保持关注。回归到我们的持仓,上周变动不大,基础仓位仍维持在较高水平,只预留少部分流动仓位根据择时指标进行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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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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