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剑投资·月度报告

(2017.06.21-2017.07.20)

1. 市场月度回顾                         

1.1.宏观制度方面

宏观方面,6月CPI同比增长1.5%,环比下降0.2%,略低于预期;PPI同比增长5.5%,环比下跌0.2%,跌幅缩窄。期间央行超量续作MLF和重启逆回购,显示维稳态度,但6月外汇占款仍环比下降且正值缴税高峰期,资金面预期仍不能过于乐观。在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及监管层面持续推动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M2增速连续两个月低于10%,并创历史新低,未来低增速可能成为新常态。金融工作会议定调“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强化金融监管基调明显。海外方面,美国经济维持温和复苏格局,美联储短期货币政策基调略有缓和。

制度方面,证监会表示将研究完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的监管规定;债券通中的“北向通”也正式上线运行,境外投资者投资国内市场将更为便利,丰富了国内市场的投资者类型,两地证券业的互利合作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另外,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助于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并引导市场的健康发展。

1.2. 本月各市场行情

A股市场处在调整之中,风格切换频繁、结构分化明显;债券市场波动明显变小,资金面的改善,促使券市全面回暖;商品市场多数品种重回上涨通道,短期波动加大;外汇方面,美元指数显著下滑,受国内经济回稳向好支撑人民币汇率预期趋稳。

市场

代表指数

7.20收盘价

6.20-7.20行情

商品市场

Wind商品指数

1051.37

7.80%

股票市场

沪深300指数

3747.88

5.68%

债券市场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173.4

0.55%

汇率市场

美元兑离岸人民币

6.7568  

-0.91%

海外市场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

21611.78

0.67%

 

2.市场评价及展望

总体思路:二季度全面超预期的经济数据所带来的要素价格上涨、企业盈利能力提升的逻辑已经逐渐压过金融监管收紧的压力,成为驱动当前市场的主要因素。三季度大类资产价格趋势性波动明显,对于各类基金配置而言,是一个比较好的时间窗口。

大陆A股:价值二八分化依旧,热点有扩展之势。从指数整体运行看,将大概率冲击前期3300点的阶段性高点;从市场结构看,沪深300和中证1000的分化仍然很严重,这个趋势也将在未来一段时间持续,但市场在原有的二八格局基础上出现了诸如新能源汽车、有色金属等热点板块的扩展,既体现了底盘的扎实也体现了活跃资金的乐观情绪。随着板块活跃度的提升,后市波动率将近一步提高,市场仍将在震荡中前行。从目前FOF基金对股票型基金的配置上来看,细分方向把握的很准确,所以在过去一个月对净值的贡献度也是最大的,在市场维持目前整体趋势的前提下,团队仍将保持该部分的配置比例。

商品期货:经济超预期因素扭转市场中期判断,CTA迎来17年最佳操作窗口。和过去半年的走势不太一样的是,6月份至今走出了非常完整的上升波段,而且各大板块间的相对强弱非常明确,这对于CTA的操作是最为有利的,目前的时点对于CTA而言迎来了最佳的时间窗口。正如上个月报告所说,趋势性走势的时间拉长有助于CTA获利,本月FOF配置的CTA贡献的利润接近于股票型基金,由于在上半年市场走势不明朗时团队就在逐渐增加对商品基金的配置,这种预判性配置使得团队对于目前的盈利十分淡定,后市仍将维持目前的配置。

债券市场:波动收敛为下一个方向蓄势,逐步转向乐观。团队对债市逐步乐观的逻辑如下:1)市场基准利率水平在历史区间中轴附近达到稳态,广义估值层面上来看已回归合理状态;2)在7月份多重负面影响下,市场趋于平静,表明金融监管的边际效应仍在下降;3)上半年扣除同业存单口径的债券融资大幅下降,对于配置型资金而言,有效债券的供给正在不断下降。基于以上考虑,团队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对债券基金的配置做灵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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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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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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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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