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剑周评(2020年5月6日-2020年5月8日)

节后开盘A股延续行情持续输出,上周三个交易日沪深300上涨1.30%,创业板指上涨2.70%。在市场风险偏好慢慢提升的过程中,因为疫情的影响,“投资者行为”即市场,对不同的行业确实有一些暂时、阶段性或永久性的影响,整体上市场已经在有效回升。


节后的几个交易日消息不多,主要是4月份部分经济数据的出炉:

1、4月份的进出口数据(按人民币计),出口同比增长8.2%,进口同比下降-10.2%。在我们加速复工复产,对外输出防疫物资下,出口数据超预期转正。其实出口数据看着好还有比较重要的原因是基数低,19年受贸易摩擦影响,4月份出口同比增速为-2.7%,是大幅低于3月份的13.9%的,所以这里有个低基数效应。由于出口订单的滞后效应,海外的订单下滑数据会在未来几个月恶化,PMI订单数据比出口增速更能反映外需的实际情况。4月PMI中新出口订单大幅回落12.9个百分点至33.5%,所以后面出口会大幅承压,我们的外贸下行压力非常大。我们还是需要内需的进一步刺激和强化。

 

2、中汽协数据显示,4月份汽车销量同比增长4.4%,其中乘用车销量同比下降2.6%,商用车销量同比增长31%以上。商用车中尤以重型货车增长最快(同比增长48.3%)。我们能预见到汽车市场将回到正常的波动范围内,从重型货车增速较快也可以看到近期的基础建设开工率走高,不管是工程器械重要零部件板块、水泥等需求都十分旺盛。

 

我们看到这几年基建、工程机械行业的公司表现都很不错,部分公司涨幅非常大。其实在17年的时候,再之前几年的时间里,整个行业是在向下周期中,很多公司面临巨大的压力。但其中优秀的公司依然把产品做到极致为首要目标,在这样的积累下,公司大概率会在行业周期向好的时候走在前面。这就是把过去的固定资产投资转换成了收入,在行业的景气周期内,收入和利润形成共振,最终提升估值。这样的过程一是在行业周期本身处于底部时发生,但如果发生一些特殊的情况,使得行业周期或行业共识被强行改变的时候,也会有这样的机会出现。在这次的疫情期间,很多人的生活方式、认知等被改变,这些改变部分是阶段性的,也有深入人心的。


我们也看到,这段时间的消费、医药、食品饮料、互联网公司表现亮眼,部分公司的估值也是高得离谱。那是什么在支撑,真的只是泡沫吗?我认为这里面有认知被永久性改变的溢价在里面,这不仅是体现这些公司在别人差的时候依然有较大优势的增速,而且这些行业、公司的“生活性”在疫情这件社会性事件下已经深入人心了。不管是刚需的食品,还是专业性略高的医药,从行业到公司,在疫情的影响下提升了大众的认知和共识。所以即使这些公司的业绩也有受到疫情的负面影响,但市场依然把他们的估值提升至更高的水平。


对我们来讲,我们会坚守“大金融高股息+互联网高科技”,两个板块的组合配置。一季报里真正超预期的大银行、地产、基建公司的业绩,体现了逆周期的特征,最近虽然大金融板块持续跑输了市场风格,好在我们布局的互联网科技龙头公司在持续跑赢。科技板块让我们有能力在逆境中存活,大金融的价值回归是我们今年的主菜。我们目前的调研跟踪,对持股的基本面情况满意,二季度延续了一季报的情况,互联网公司受益于线上化,银行地产基建受益于对冲政策,中报会比一季报有进一步的提升。

 

 

 

免责申明

本报告仅供冰剑投资(以下简称:“本公司”)合作机构使用。

本报告的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本公司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也不保证所含的信息和建议不会发生任何变更。本报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不对任何人依据本报告提供的信息进行证券投资所造成的任何后果负任何责任。

本报告版权归属本公司,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和发表或以任何侵犯本公司版权的其他方式使用。


重要声明

请您细阅此重要提示,并完整阅读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请您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如果确认您或您所代表的机构是一名“合格投资者”,并将遵守适用的有关法规请点击“接受”键以继续浏览本公司网站。如您不同意任何有关条款,请直接关闭本网站。

“本网站”指由绍兴冰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有并及其网站内包含的所有信息及材料。本网站所发布的信息、观点和数据有可能因所基于的信息发布日之后的情势或其他因素的变更而不再准确或失效,本公司不承诺及时更新不准确或过时的信息、观点以及数据。

本网站介绍的信息、观点和数据仅供一般性参考,不应被视为购买或销售任何金融产品的某种要约,亦非对任何交易的正式确认。投资有风险,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本公司不对产品财产的收益状况做出任何承诺或担保,投资者不应依赖本网站所提供的数据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相关产品合同及风险揭示等宣传推介文件,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我已阅读并接受 不接受

客户服务

联系我们

0575-88611136

bingjianfunds@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