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剑FOF·月度报告

(2019.12)

一、组合配置情况:

1、报告期资产配置情况:

l  本期我们对配置做了调整:把管理期货策略的仓位移向股票多头仓位。原因有二:1、鉴于对投顾产品的流动性考量,我们找到了更合适的;2、前段时期我们在月报中一直提到当前依然是投资权益类产品的好机会,在找到好投顾之后,我们坚定的进行了选择。从战略上出发,我们始终是在追求当下高性价比的投资组合。

2、下一期布局逻辑

l  针对这样的配置,我们会持续一段时间。从PMI站上荣枯线和央行再次降准等偏宽松下的货币政策结合下,说明当前经济开始回暖。而经济回暖、企业向好传导到二级市场的效率是最高的,我们还能看到国家对于资本市场有着前所未有的重视,其制度和环境都在得到改善。让二级市场更加市场化、更加高效,不仅可以提高企业融资的质量,也能使投资者更加成熟,这对于上市企业和投资者都是利好。现阶段配置股票多头是收益风险比极高的方式,所以,我们会增配股票多头策略的仓位,并且持续跟踪市场及投顾的情况。


二、市场回顾与监控:  

1、市场回顾

市场

代表指数

12.01-12.31

年初至今

商品市场

Wind商品指数

2.55%

4.06%

股票市场

沪深300指数

7.00%

36.07%

债券市场

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

0.67%

4.60%

汇率市场

美元兑离岸人民币

-1.01%

1.33%

海外市场

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

1.74%

22.34%

12月份商品市场、股票市场都有较好表现,2019年完美收官。A股市场在北上资金持续净买入的推动下,沪深300单月涨幅达7%,其中中美贸易谈判的暂时落地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定调给了市场一剂强心剂;债券市场继续在猪肉供给得到改善、货币政策灵活宽松的直接传导下,保持上涨;我们知道A股在2019年是蓝筹白马的结构性牛市,投资者愿意给确定性高的企业高定价,那么如果放眼全球市场,美国可以说是经济确定性最高的“企业”,中国也可能是成长性好、估值合理的“企业”,从这个角度想,外盘美股持续牛市,稳步向上也是不无道理,但我们始终要观察“高处是否寒冷”;在经济可能企稳的信号释放后,商品市场的整体预期改善,市场供给方产能和需求方订单有所上升,整体12月份维持涨势,特别是黑色板块。我们会实时关注市场供需和行情的变化;人民币汇率受中美贸易谈判暂时落地的刺激,升破至6.94,基本上回到上半年的平均水平,我们会继续关注汇率的变化。

 

2 、市场监控

l  股票市场及相关策略:

沪深300 市盈率的倒数VS 十年期国债

 

该指标衡量A股市场特别是蓝筹股的相对性价比,数值越高则性价比越好。截止2019年底,该性价比指标在这一轮上涨之后有所下调,但其依旧处于历史上高性价比投资区间内,当前的沪深300的风险溢价比历史上64%的时间都便宜。我们会持续跟踪指数投资性价比的情况。

l  商品和股票市场相关度:

中国股市和商品市场之间的波动关联性

 

该指标衡量大宗商品和股票市场之间的相关度,趋势线上则意味着两者关联度处在高位,反之则意味着相关度较低,如果处于高位或低位,那么两个市场有概率出现背离的异动。12月份两者的关联度再次上升,我们继续关注两个市场的方向变化。

 

l  债券市场及相关策略:

信用利差:十年期国债收益率VS中债企业AAA

 

本期信用利差呈现先降后升再降的往复波动,在经济数据有所企稳以及CPI对利率影响的共同作用下,市场敏感性提升,传导效率提升。19年9月份至今,信用利差均在同一水平区间内小幅波动,后续我们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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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我国《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2、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慈善基金;
(2)依法设立并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二、根据我国《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投资一个信托计划的最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2、个人或家庭金融资产总计在其认购时超过10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财产证明的自然人;
3、个人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20万元人民币或者夫妻双方合计收入在最近三年内每年收入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且能提供相关收入证明的自然人。

三、根据我国《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如下:
1、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依法设立并受监管的各类集合投资产品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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